冀政办字〔2018〕1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1:03:01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字〔2018〕14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48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唐山至廊坊高速公路唐山段建成后,设置津冀界丰南临时主线收费站1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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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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