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18〕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18〕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日
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和全产业链项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规划引领。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规划纲要、雄安新区规划等国家和省重大规划,支持两翼发展,支持沿海地区和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发展;落实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支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和央企入冀项目。
突出实体经济。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制造强省,以先进制造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培育产业龙头为重点,以延长产业链条为方向,加快培育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医药健康、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等十个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升级钢铁、石化等传统制造业。
突出质量优先。大力优化投资结构,提高项目质量,注重绿色投资,珍惜土地资源。重点项目筛选过程中,严格执行《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提高准入门槛,细化工作方案,支持一批工艺装备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支撑作用明显的优质项目建设。
突出效益优先。在招商和选择项目中,注重投入产出比,算好经济账。省重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开发区入驻项目标准的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的高质量发展。市重点项目在筛选过程中也要参照制定相应的投入产出标准。
二、工作目标
以重点项目提质增效为核心,按照分级推进、分级负责、分级保障的原则,实施省、市重点项目“438”工程,即省重点项目440项(计划开工项目100项、续建项目100项、保投产项目100项、前期项目140项),市重点项目3000项左右,确保全年完成投资8000亿元左右,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
三、推进重点
聚焦主攻方向,下大力推进有质量的项目投资,以优质增量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突出抓好战略支撑项目。加快实施今后一个时期需集中力量谋划推进的16个(含34个子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战略支撑项目,总投资10275亿元,年计划投资809亿元。培育壮大新动能,力争深圳光启集团保定光启产业基地、中船重工涿州海洋装备科技园开工建设,加快华讯方舟太赫兹国际科技产业基地、中信戴卡国际化“双创”基地、华夏幸福AMOLED、京东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河北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第二生产基地、中核和中广核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河钢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建设,争取纵横钢铁城市钢厂搬迁改造、旭阳石化项目开工,力促河北新华联合石化项目完成用海审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京唐城际铁路建设,力争京雄城际铁路、廊涿城际铁路项目开工,推进京港台高铁雄商段、石雄城际铁路、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北京至雄安高速公路、北京至德州高速公路新机场至沧榆高速段项目前期工作。强力推进热电联产、骨干电网、油气管道等项目建设。加快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项目建设,争取白洋淀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乌拉哈达水库项目开工建设。
(二)强力推进战略性新兴项目。战略性新兴项目共安排省、市重点项目1103项,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31.1%;总投资24329.1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30.1%;年计划投资2628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30.6%。突出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8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石家庄新松机器人产业基地、廊坊康得碳纤维复合材料等项目建设,形成特色突出、区域联动、错位发展的格局。突出军民融合领域,落实国家“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在航空航天、信息技术应用、智能制造等领域建设一批军民融合项目和产业基地,形成电子和空间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船舶五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区,推进中电科涞水电子科技园、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怀来航天产业基地、中船重工718所特种气体等一批军民融合项目建设。突出科技创新,用足用好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加快保定中创燕园芯片装备、石家庄中关村河北创新孵化园等项目建设,吸引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到我省孵化转化。
(三)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共安排省、市重点项目1037项,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29.2%;总投资23534.0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29.1%;年计划投资2151.2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25.1%。重点围绕我省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定位,推进沧州传化公路港、唐山港多式联运物流、武安B型保税区等一批空港海港、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等项目。加快实施崇礼冰雪旅游、承德坝上草原康旅度假、平泉契丹水洞文化等一批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培育承德国家检测检验认证产业园、香河绿地未来科技中心等一批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集群,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四)加快实施一批优化升级项目。优化升级项目共安排省、市重点项目1087项,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30.6%;总投资17582.6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21.8%;年计划投资2195.6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25.5%。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的思路,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钢铁行业,通过整合重组、搬迁改造实现优化升级,力促承德钒钛基地、邯郸华信特钢整合升级、冀南钢铁退城进园、唐山瑞木镍钴新材料等项目开工建设。石化工业,抓住国家建设沿海石化基地的机遇,确保任丘中石油千万吨炼油质量升级改造、鑫海化工150万吨航煤精炼四期等项目投产达效。新型建材行业,围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加快文安装配式建筑产业化、衡水杭萧钢构装配式建筑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轻工行业,围绕承接北京产业转移,积极推进百强家居智能环保家具、宣化卡宾冰雪装备等项目建设;食品加工业,围绕品牌建设,加快推进香河稻香村食品、石家庄君乐宝乳制品深加工等项目建设,争取平泉食用菌精深加工、大名华夏中璟数据农业示范基地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五)抓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共安排省、市重点项目323项,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9.1%;总投资15355.7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19%;年计划投资1610.8亿元,占全部省、市重点项目的18.8%。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快京沈高铁、京张铁路等15条铁路项目建设;实施县县通高速工程,加快推进太行山高速、津石高速、延崇高速等项目建设。推进北京新机场、宁远机场改扩建、木兰围场通用机场等一批机场加快建设,加快黄骅港散货港区等港口码头建设。增强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加快华润曹妃甸二期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等项目建设,力促核电、风电、光电加快实施,加快中俄东线、鄂安沧、京石邯复线等油气管线建设。加大生态环保和民生工程投资力度,抓好白洋淀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支持医疗、养老、学校等社会公益项目建设。
(六)加快培育新的投资增长极。围绕雄安新区发展定位,在高端高新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扎实推进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场馆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一批绿色产业、冰雪产业、旅游产业、健康养老产业以及新能源项目。加快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在航空物流、科技创新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综合保税、电子商务、航空工业产品研发等项目,打造发展新引擎。
四、推进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省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2+8”政策文件,强领导、重协调,强调度、促投资,强服务、保要素,强谋划、提质量,形成任务分工精准、主体责任明确的项目推进机制。
(一)强化领导协调机制。
1.建立实施省重点项目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要求,440个省重点项目中,省四大班子成员包联16个重大谋划推进项目(34个子项),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联其他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包联领导、一个责任部门(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机制,以项目前期、建设、投产三环节为重点,全程服务项目,主动帮助项目主体补充补齐各种前期要件,主动协调项目建设中的土地、资金等关键要素,主动解决项目投产所需的水电气暖等基础条件。市、县、乡可借鉴省的做法,建立市重点项目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机制。(承办单位: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市、县、乡政府)
2.继续实施省重点项目省、市、县三级领导亲自协调机制。以服务项目建设为中心,强化问题导向,省、市3550个重点项目,依托重点项目问题协调系统,通过“网上报送、网上协调、网上督办”,对突出问题按部门职责逐项分解,限时办结,自下而上递进协调,直至问题解决。(责任人:省、市、县政府领导,承办单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单位:各级有关部门)
(二)强化调度督导机制。
3.实施月调度、季观摩。省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调度视频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观摩会,把各级各部门的关注点引导到以抓项目为中心、以增效益为目标上来。(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政府)市、县举办项目建设视频“擂台赛”“树标杆”“走前列”等活动,通过学习互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配合单位: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4.继续实施投资和项目建设通报和约谈机制。每月通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速,省、市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开工率,省重点项目土地保障数量等指标排名情况,督促各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投资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实施投资和项目建设约谈机制,由省政府领导对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和开工率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等10种情形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人:省政府有关领导,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5.加强督导考核。对重点项目包联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报请省委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2+8”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各市将有关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对省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开工率位居全省前列的市给予通报表扬。(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机制。
6.加强用地保障。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由市级先行保障,批后省级奖励。市、县优先保障省重点项目占补平衡指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急需建设项目和各市确实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省重点项目,从省级补充耕地调剂指标库中调剂配置。抓紧研究制定亩均投入、产出、税收、能耗、排放等指标考评机制。(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参照天津模式,各市政府2018年要统筹不少于15%的补充耕地指标,专项用于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配合单位:各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
7.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环境应急管理中,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不搞“一刀切”,经所在市政府批准、省大气办备案后,允许正常建设。(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各市环保部门)
8.促进多规合一。整合有关部门现有空间管控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基础数据、目标指标、空间坐标、技术规范统一衔接共享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建立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会商机制,确需调整两规的项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修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
9.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对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实行用能、用煤、用水指标无偿配置。对因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能耗煤耗等约束指标影响不能落地的重点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协调解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
10.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高端项目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与重点项目对接,协调好重点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和还款安排;大力推行银团贷款、联合授信,为重点项目提供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创新担保方式,灵活运用排污权、收费权等进行抵质押融资。(责任单位:省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谋划储备机制。
11.跑办争取一批。围绕雄安新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通州“1+3”等重点区域规划和建设,根据产业功能定位,各级各部门要领导带头、专题汇报、全力跑办,争取一批国内外高端知名企业投资项目落户我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相关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12.精准招商一批。统筹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方向,精准对接目标企业,瞄准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打造若干规模优势明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创新项目、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制定一对一专项政策,加强服务保障,提高招商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3.签约落地一批。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够立省立市的大项目、好项目,全力盯办,全程跟踪,全方位服务,争取项目尽早签约落地,重点做好与央企合作对接。(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
14.滚动储备一批。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谋划储备库,重点围绕产业链发展重点和方向,结合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储备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以上,实行动态管理、滚动递补。(责任单位: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
15.开辟“绿色通道”。发放“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通行记录卡”,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收费检查等进行全过程登记,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县行政审批局及收费部门)
16.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支持投资和项目建设“2+8”政策文件辑印成册,发放到各市、相关部门和省、市重点项目业主手中,开展专项政策解读,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行效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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