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16〕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邢临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1:29:03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延长邢临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复函





冀政办字〔2016〕55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邢临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年限的请示》(邢政呈〔2016〕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邢临高速公路在原收费期限15年的基础上延长5年,延长后累计收费期限为20年,收费截止到2026年1月14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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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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