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15〕17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2015〕17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精神,促进我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深化检验检测服务业改革为动力,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检验检测服务业,鼓励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为我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重要技术保障。力争到2020年,新增通过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20个,培育、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0家,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17家以上,在石家庄、承德、保定市规划建设3个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业总营业额超过80亿元,培育10家以上产值超亿元的检验检测服务集团,培养20家以上检验检测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居全国前列的检验检测品牌机构。
二、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深化检验检测服务业改革。
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效率优化。通过采取分类改革、并购重组、转企改制、管办分离等不同手段,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检验检测机构按行业整合工作,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职责清晰、保障有力,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完毕、运转有序;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以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市场模式,完善定位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检验检测机构。(省质监局、省编委办负责)
强化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的政策保障。明确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定位,加大对公益类检验检测机构人事、财政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为政府制定政策和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公益性职能作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检验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改革检验检测资质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检验检测行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推行检验检测行业并联审批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多头许可、重复评审”,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和作用有效的检验检测多元共治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检验检测服务业,允许检验检测机构以分支机构、子公司方式经营,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编委办、省工商局、检验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强化检验检测服务保障基础。提升药品、农产品、食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开展提升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专项建设,强化对省支柱产业和京津产业转移的检验检测服务保障水平。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光伏、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产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必要支撑保障。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优势产业聚焦区为重点,建设钢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并逐步进入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计量测试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开展互联网服务。鼓励和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检验检测服务,有效降低服务成本,提高运作效率。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发与应用在线智能化、多参数、信息化和网络化等工业检测应用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检验检测”服务模式,逐步形成以用户为核心的服务模式,让用户全程参与检验检测产品服务过程。推动不同检测机构、区域平台用户信息跨平台整合,探索检验检测大数据应用。(检验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支持优势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具有资产、设备、人员、声誉等各方面良好基础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行业示范和重点培育对象,给予倾斜支持,着力打造成为国家级知名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检验检测人才培养,采用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继续教育、在职培训等方式,创新检验检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检验检测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创新型团队建设。(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检验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培育检验检测产业集群。推进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区建设。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集群区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及与产业相配套的检验检测机构,构建“一区多园”“园中园”“园边园”布局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各地在项目用地、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石家庄、保定、承德市加强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分别建设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支持唐山市以国家钢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主体,提升面向钢铁、煤炭、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的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廊坊市与京津共建产业集聚区,与京津知名检验检测机构合作建立检验检测分支机构,开展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鼓励沧州市以渤海新区为依托,加强面向钢铁、石化、重型装备制造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邢台、邯郸、衡水市重点建设面向大化工、大装备、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等产业集群的检验检测平台。秦皇岛、张家口市加强特色农产品及绿色食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省质监局,各市政府负责)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行业诚信体系,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与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建立含各类检测和中介机构能力、资质、功能、服务方式和诚信记录等信息的共享平台,在资质信息、融资授信、政府采购等方面采信诚信评价结果,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服务公共查询平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强化行业自律和服务效能,增强检验检测服务业透明度。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和社会评价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省质监局、省统计局、检验检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培育符合市场规律的检验检测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发展、自律管理、内部协调、内部服务、宣传推介和沟通联系行政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作用。帮助制定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竞争规则。探索推行检验检测劳动价格行业指导机制,促进检验检测行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监局负责)
降低行业风险。探索行业高风险活动参与商业保险的机制,鼓励检验检测机构为检验检测人员投保相关职业责任险,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河北保监局、省质监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检验检测服务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加快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目标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引导检验检测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省质监局,各市政府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省级科技资金,加大对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业发展资金在安排使用上向检验检测服务业倾斜。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落实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下放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为政策落实创造良好条件。(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三)完善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水平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分析年定报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促进统计信息的交流与资源共享,推动检验检测数据与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高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省质监局、省统计局负责)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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