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8〕3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戴金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2:21:54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戴金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冀政字〔2018〕37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戴金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沧政呈〔2018〕34号)收悉。经研究,评定戴金和同志为烈士。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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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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