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7〕6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玉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2:23:08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玉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冀政字〔2017〕60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曹妃甸区李玉丰为烈士的请示》(唐政呈〔2017〕78号)收悉。经研究,评定李玉丰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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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李玉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冀政字〔2017〕60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曹妃甸区李玉丰为烈士的请示》(唐政呈〔2017〕78号)收悉。经研究,评定李玉丰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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