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7〕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孙树格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2:23: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孙树格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冀政字〔2017〕59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孙树格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邢政呈〔2017〕48号)收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评定孙树格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53887.html

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