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6〕4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2:26:57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冀政字〔2016〕40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邢台市省级开发区优化整合情况的请示》(邢政呈〔2016〕3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将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与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合并,实行“一区两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两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撤销河北宁晋盐化工园区牌子。


二、将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与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合并,实行“一区两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两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撤销河北清河汽车产业园牌子。


三、将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与河北沙河湡水经济开发区合并,实行“一区两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两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撤销河北沙河湡水经济开发区牌子。


四、河北邢台滏阳经济开发区、河北威县经济开发区、河北平乡自行车工业园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序列,按照规定条件及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五、保留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河北临西轴承工业园、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河北任县经济开发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河北内丘工业园、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河北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名称及规划面积不变。


六、有关开发区托管周边区域事宜,按照规定条件及程序,由你市批准,根据开发区类别分别报省商务厅或省科技厅备案。


七、你市在实施开发区优化整合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扎实推进,确保干部队伍和社会稳定。要深入研究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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