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6〕3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冀政字〔2016〕34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报〈秦皇岛省级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秦政呈〔2016〕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撤销河北山海关经济开发区和河北秦皇岛现代服务产业园,其规划范围由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二、将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秦皇岛海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河北抚宁杜庄经济开发区合并,实行“一区两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秦皇岛海港经济开发区,挂“河北秦皇岛海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牌子,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两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列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序列管理。撤销河北抚宁杜庄经济开发区牌子。
三、撤销河北秦皇岛西部经济开发区。
四、同意河北昌黎工业园更名为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将河北秦皇岛西部经济开发区的昌黎循环经济产业北园(省政府批准规划面积为1748平方公里)、南园(省政府批准规划面积为385平方公里)并入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整合后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3381平方公里。
五、保留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将秦皇岛西部经济开发区的卢龙循环经济产业园(省政府批准规划面积为15平方公里)并入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整合后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2751平方公里。
六、保留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河北山海关临港开发区、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名称及规划面积不变。
七、有关开发区托管周边区域事宜,按照规定条件及程序,由你市批准,根据开发区类别分别报省商务厅或省科技厅备案。
八、你市在实施开发区优化整合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扎实推进,确保干部队伍和社会稳定。要深入研究全市开发区改革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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