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5〕6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冀政字〔2015〕66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的请示》(承市政〔2014〕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承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现批复如下:
一、明确保护范围。历史城区范围为:北至狮子沟北侧山体山脊,东至磬锤峰山脊、罗汉山西麓及鳄鱼山山脊,西至二道沟公园、佟山公园及石洞子沟公园东侧,南至石油南路、武烈河中心线及承德火车站南界,总面积约39.3平方公里。划定二道牌楼和滦河老街两处历史文化街区,二道牌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13.14公顷,核心保护范围8.66公顷;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67.4公顷,核心保护范围23.2公顷。
二、实施保护规划。延续山体、水系自然形态,重点保护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的空间格局、视线通廊和整体风貌,严格保护二道牌楼、滦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尺度和历史风貌。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样式和色彩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加大对名镇名村、历史街巷、传统村落、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积极传承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名城保护管理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实施管理。
三、推进保护工程。完善保护规划体系,抓紧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及其他历史地段保护性详细规划,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等保护工程。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加强历史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对保护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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