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15〕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冀政字〔2015〕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提高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就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重要意义
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能否建成法治政府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和法治素养。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是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普遍增强,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政府的威信和形象。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性,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确定学法主要内容
要认真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二是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三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四是认真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我省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六是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创新学法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学法方式,着力提高学法的实效。一是坚持以自学为主。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不懈地学习,日积月累,久久为功。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学法辅导。二是组织好集体学法活动。通过政府常务会学法、理论中心组学法、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交流研讨等形式进行。凡国家和本省出台重要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时,要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各级行政学院和培训机构要把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和课程,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让领导干部脱离工作,静下心来,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型事例,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办事要先考虑合不合法。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决定,切实解决随意决策、违法决策问题。要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要督促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排除对行政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保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一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地各部门已建立制度的,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方式和组织协调等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学法有安排、计划有落实、定期有检查、年度有考核。办公厅(室)和政府法制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组织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的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每年底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领导干部学法中的典型经验,加强工作交流,把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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