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发〔2015〕4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发〔2015〕4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加快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加快调整农业区域结构、种养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着力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农业结构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明显优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
(一)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以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等,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土地深松、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渤海粮仓和粮食丰产工程,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到2020年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保持在670亿斤以上,小麦生产能力稳定在270亿斤以上,保证省内供需基本平衡。
(二)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监测,加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监测修复与治理,确保农产品产地安全。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抗旱节水品种繁育和推广,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普及应用一批集成配套技术,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
(三)优化粮食作物内部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的,稳定小麦生产,调优玉米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薯类和杂粮杂豆。优化区域布局,京广铁路沿线建设高产稳产的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带;京山、京广铁路沿线和张承坝下地区建设粮饲兼用玉米产业带;山地、丘陵、黑龙港等严重缺水地区适当压缩小麦、玉米种植面积,扩大抗旱、耐盐碱的“张杂谷”等优质谷子和甘薯、高粱等杂粮作物及中药材、林果种植面积,建设优质杂粮和经济作物产业带;坝上地区建设优质马铃薯和特色杂粮产业带。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高产稳产、节水抗旱、抗病抗倒的小麦新品种,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品种;适当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按照“以养定种”积极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以销定产发展鲜食玉米。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
(一)加快种养结构调整步伐。面向市场需求,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形成粮饲兼顾、农牧结合的新型农业结构。在粮食主产区,试行“以养定种”,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苜蓿等饲草料种植,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推动草食畜牧业健康发展。打造以唐山、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和黑龙港流域为重点的五大奶牛养殖核心区。坝上半牧区建立草畜平衡制度,实现“以草定牧”,加强肉牛、肉羊繁育基地建设。农区要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加强育肥和自繁自育为主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实现增草增畜。到2020年,肉牛数量达到220万头,肉羊数量达到1860万只,奶产量提高到770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平原地区规模化奶牛、肉牛养殖场全部配套青贮玉米基地,玉米青贮转化率达到30%以上。
(二)促进蔬菜产业提档升级。实施稳量增效,瞄准京津市场,优先在环京津地区、太行山前平原区和冀东地区发展蔬菜产业,加快建设25个种植面积20万亩以上的蔬菜大县和集中产区。以县为单位明确主导产品,推动网棚、拱棚、温室多设施合理搭配,实现周年供应,形成区域性标志和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行合作经营,支持建设“供京津蔬菜示范园”,推动规模化经营、设施化生产、标准化栽培、品牌化销售、质量可追溯和产销一体化发展。以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为核心,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省工技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农药残留,确保质量安全。到2020年,种植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年产量达到9000万吨。
(三)大力发展果品产业。以苹果、梨、核桃、红枣等为重点,加快建设太行山、燕山、冀东、冀中南优势果品产业带,大力推进万亩现代果业示范区建设,突出发展“名特优新”品种,推进高接换优和更新改造,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苹果、梨、核桃、红枣、板栗、葡萄等优势果品基地和仁用杏、榛子等木本油料基地,扶优扶强,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把果品业发展成带动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到2020年,种植面积达到3500万亩以上,年产量达到2200万吨。
(四)积极发展特色水产、中药材和食用菌产业。重点打造环渤海高效渔业产业带、山坝区冷水鱼养殖带和环京津及大中城市周围生态、休闲渔业三大水产品集中产区。积极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快推进渔业组织化、产业化进程。到2020年,水产品养殖面积达到310万亩,年产量达到98万吨。着力打造“两带三区”中药材优势产区,在燕山、太行山产业带和坝上高原产区重点发展大宗道地等特色中草药品种,在冀中平原和冀南平原产区重点发展药食两用品种,加快50万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大市和10万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大县建设。到2020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加快建设山坝错季菇产业带、环京津珍稀菇产业带和冀中南草腐菌产业区,重点打造集科研开发、菌种扩繁、菌袋(基料)制作、栽培出菇、储藏加工、休闲采摘于一体的千亩以上示范园区和重点县,加快产业聚集。到2020年,食用菌栽培面积达到40万亩,年产量达到350万吨。
四、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采取财政、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股份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服务形式。大力培育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引导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农业补贴和金融服务政策。探索实行土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融资试点,拓宽抵质押物范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有序、健康发展。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率先扶持30个大型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强京津冀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合作,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创建一批原料保障、精深加工、科研研发、产品营销等相互配套、功能互补的示范园区。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深入实施主食加工提升行动,支持精深加工装备改造升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大畜禽、水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开展副产品综合利用试点,实现副产物的循环、高值利用及废弃物的梯次利用。到2020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达到50%;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1000家,总数达到4000家,农产品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提高到15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提高到2.3∶1。
(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现代农业园区,聚集资金、项目、科技和人才等资源要素,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立足资源优势,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等新型业态,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全覆盖。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的生态、休闲和文化价值,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到2020年,认定20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市、县建设一批特色现代农业、林业园区,认定20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和星级园区,建设一批集生态文化、旅游观光、生活体验于一体的观光采摘基地,培育20条特色休闲农业观光带,推出30条特色高品质休闲农业观光线路,全省休闲农业接待达到1亿人次。
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一)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严格控制农业用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平原漏斗区适当调减小麦种植面积,积极发展低耗水食用菌、苜蓿、谷子等作物。加快繁育和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积极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循环水养殖等技术。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海洋牧场建设。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行“定额管理、超额加价”和“一提一补、全额返还”的水价管理模式,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引导节约用水。
(二)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到2018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零增长,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引导肥料产品优化升级,大力推广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高效新型肥料。实施“精、调、改、替”工程,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和有机肥施用比例。加强农药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抓好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完善病虫害防控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病虫防治服务的方式,推广技物结合、全程承包防治等服务模式。
(三)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应用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三改两分离”技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降低重金属等排放。以环京津、环渤海、省会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或改造,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力度,建设干湿分离、污水收集、贮存发酵等处理设施,推广应用种养结合、沼气发酵+沼渣沼液循环利用等成熟模式。加大沼液回用、沼液有机肥新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推广力度。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膜科学合理使用,支持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扶持一批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建立完善废弃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
六、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一)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鼓励校企联合,搭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平台;继续支持11个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增加苹果、梨、桃、葡萄、枣、板栗、核桃、仁用杏、鲜食杏、樱桃等10个省级林果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依托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加快推进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加强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着力突破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等关键技术。
(二)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支持公益性研发机构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和育种材料的改良、创制,开展育种新材料和新技术等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支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基地,配套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育种成果新突破。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到2020年,育成10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形成5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现代种业集团,建设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300万亩。
(三)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广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云平台,为各类农业企业物联网应用提供标准接入。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灾害预警、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七、强化源头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制定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及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控制农兽药残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增强检验检测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鼓励企业在国际市场注册商标,开展农业品牌塑造培育、推介营销和社会宣传。加大“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力度,加强品牌保护和培育。
八、加强国际合作,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
(一)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以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培育壮大农业“走出去”主体队伍,加强农产品出口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出口。积极搭建咨询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寻找农业投资机会,鼓励和支持省内农业企业抱团“走出去”,积极、稳妥支持农业企业到境外办企业、建基地、促贸易。培育壮大外向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17年底,建成100个标准较高、管理规范、结构合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外向型农产品示范区。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要扩大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
(二)深化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根据我省农产品区域布局,结合国际农业科技资源分布状况,谋划与有关国家、组织合作领域和方向,积极引进国外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现代农业装备和农产品储运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先进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协调推动,加强对重大工程和项目的扶持。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多层次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整合使用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集中用于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奖补政策,扩大“银行+担保”“政银保”“银行+风险保障金”等多种财政金融支农模式推广范围,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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