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2〕10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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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办字〔2012〕10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


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铁路运输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 2012年 9月 1日 10月 31日 在全省铁路沿线开展安全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集中力量整治铁路沿线环境,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打造进冀铁路风景线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现“五杜绝、二确保”的工作目标,即杜绝发生恐怖袭击、爆炸、火灾等破坏铁路运输重大案(事)件,杜绝因涉路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拦车断道事件,杜绝发生铁路道口群死群伤铁路交通事故,杜绝发生因治安问题引发铁路行车事故,杜绝因环境问题引发铁路行车事故,确保全省境内铁路运输安全万无一失,确保进冀铁路风景线工程目标如期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拆盗铁路器材违法行为、关闭折角塞门、提开车钩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清除违法收购站点;治理铁路安全保护区内及河道挖砂、取土等危及铁路桥梁安全的行为。依法拆除铁路沿线违法建筑,清理违规广告牌匾、垃圾渣土、白色污染和堆物堆料;治理铁路高架桥下违法堆物堆料、停放车辆、私搭乱建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二)提升铁路沿线环境景观水平。确保铁路围护设施完整统一,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铁路线路两侧开展绿化美化,明显改善铁路沿线环境景观。


(三)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铁路沿线各设区市政府与北京铁路局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和发现、反映、解决问题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共同解决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明确铁路与属地行政区域结合部管理主体责任,确定环境安全建设标准,推动铁路沿线环境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制度。


三、组织领导


省政府与北京铁路局成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副省长、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组长宋恩华担任组长,由铁道部党组成员、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主席、北京铁路局局长何玉华担任副组长,由省护路办、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和北京铁路局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护路办。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曹汝涛担任,副主任由北京铁路局副局长陈江河担任。各设区市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实施阶段( 9月 1日 至10日)。成立安全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宣传发动,明确标准,落实责任。


(二)重点实施阶段( 9月 11日 10月 11日 )。综治维稳、护路联防和“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大宣传”等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消除重大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除铁路沿线垃圾,拆除沿线及铁路桥下违法建筑,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有条件的进行绿化美化,全面提升环境安全质量。


(三)巩固成果阶段( 10月 12日 至31日)。全面包保、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路地联动,联合检查,确保目标实现;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规范管理,确保实现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持续稳定。


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 11月 1日 至15日进行检查验收,各设区市完成情况将纳入今年综治、护路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设区市、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元锋,联系电话:0311-69086670、69086675(传)、13931170015。






2012 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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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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