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0〕1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各设区市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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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各设区市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办字〔2010〕1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年上半年各设区市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全省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全年和“十一五”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从近期我省节能专项督导情况和国家对我省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核查结果看,各地节能减排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落后于时间进度,有的指标不降反升。节能方面:上半年,7个设区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降幅由高到低依次为石家庄19%、秦皇岛18%、邢台161%、邯郸152%、沧州105%、唐山02%、衡水01%;4个设区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上升,上升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承德098%、张家口089%、廊坊062%、保定05%。减排方面:上半年,9个设区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削减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承德1832%、秦皇岛977%、唐山916%、衡水843%、保定631%、张家口54%、廊坊402%、邢台097%、沧州037%;石家庄、邯郸2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增加,增幅分别为1156%、989%。5个设区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削减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邢台807%、张家口643%、秦皇岛047%、承德018%、石家庄015%;6个设区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增加,增幅由高到低依次为唐山1465%、邯郸636%、衡水473%、廊坊46%、沧州415%、保定23%。


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非常重视,张云川书记、陈全国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8月22日,陈全国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全面分析当前节能减排形势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按照会议决定,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节能减排工作相对落后的9个设区市给予了黄牌警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以背水一战的决心、真抓实干的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和“十一五”目标任务。


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节能减排是一项硬指标、硬任务,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艰巨、形势逼人。今年以来,随着全省经济的持续回升,火电、钢铁、水泥等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陆续释放,带动能源消耗快速增长,污染排放出现反弹,节能减排压力空前增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措施不够硬,淘汰落后产能进度比较迟缓,部分重点工程建设滞后且运行不稳定。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健全,有的信息滞后、底数不清,影响了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现在距年底只有4个月时间,已经到了攻坚、决战的关键时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节能减排当成当前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急事,坚持目标不变、指标不减、决心不动摇,以不达目的不罢休、不完成任务不收兵的精神和态度,不讲客观、不讲条件,全面、坚决落实省政府一系列部署,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二、动员全省上下打好节能减排大会战。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决定,9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细化保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进度较慢的设区市要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紧紧围绕既定目标,抓紧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9月底前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75%以上。要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全省节能减排大会战中来,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形成重视节能减排、抓好节能减排的共识和行动,凝聚起推动节能减排的强大合力。


三、坚决控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核管理关和项目审批程序关,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报告,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新建的项目,必须坚决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并依法予以处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直至撤销职务或追究法律责任。要妥善把握项目正式投产节奏,对年内建成并可能影响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两高”项目,一律暂缓投产;对即将建成的“两高”项目,一律责令停产。要以铁的手腕和措施,进一步加大火电、钢铁、水泥、焦炭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把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县、每个企业,确保列入国家和省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9月底前全部关停和拆除。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停止对落后产能供电供水;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设区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四、抓紧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要扭住“双三十”单位不放,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凡是不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要本着“条件成熟、立即上马”的原则,抓紧安排和组织实施一批新项目,确保尽快竣工投运、发挥效益;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全力组织推进,能快则快尽量快,力争提前完工投运;落后时间进度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加快节奏,确保项目按期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已建成节能减排设施的管理,积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稳定正常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五、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和预警。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监测,把增量、减量和项目情况搞清楚,把基础性、技术性工作搞扎实,及时分析节能减排变化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对实现目标任务难度较大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预警并严格督促其迅速启动限产关停预案,最大限度减少能耗和污染排放,避免在最后核查阶段出现问题。要切实加强方方面面的沟通衔接,各级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统计等部门要多沟通,省、市、县和企业之间要多沟通,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沟通,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避免因政策性、技术性问题造成工作被动。


六、努力营造节能减排强大攻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不折不扣、一招不让地抓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以行政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督导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统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要以经济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充分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土地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全社会积极推动节能减排。要以法律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对违反节能减排有关规定的企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惩重罚、决不手软。要以纪律手段推进节能减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听之任之,造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以舆论手段推进节能减排,逐月跟踪报道各地目标完成情况,对反面典型予以曝光,努力形成节能减排工作的强大舆论推动力。


各设区市政府要于9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通报情况报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1-88600507)。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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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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