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0〕5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宣左公路设站收费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3:14:56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宣左公路设站收费的复函





办字〔2010〕5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宣左公路设站收费的复函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0〕290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宣左一级公路建成后,在宣化县西前所村北侧设置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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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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