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0〕6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G通信网络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3:15:0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G通信网络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通知





办字〔2010〕6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3G通信网络建设与


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通信业发展,增强通信业服务我省经济社会事业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做好3G通信网络建设与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在市政规划、环保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动员社会各界支持TD等3G基站设备安装、网络基础建设。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3G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尊重科学,消除误解,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共享通信技术发展成果。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通信传输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纳入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筹规划,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已有通信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要合理、全面开放机关建筑设施,支持3G基站和室内覆盖设施建设,并按市场价格有偿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时,要根据项目性质、城市发展规划和电信发展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通信建设的需求,保证电信企业的平等进入。


三、规划、建设及国土资源等部门对通信项目所需生产用地(含基站机房),要依法给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费用优惠,依照统一规划、按项目审批的原则,加快审核进度,依法办理用地、建设审批手续。


四、电力部门要保障通信设施的市电引入,在路由选择、电力扩容等审批方面简化手续,满足用电需求。


五、环境保护部门对有测试需求的运营企业基站,要及时进行环评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简化手续,同时积极解决居民有关3G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投诉及纠纷等问题。


六、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及旧城改造中,要保护好电信基础设施,对确需迁、改、建的,要按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盗窃破坏通信设施、非法收购通信器材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通信设施安全运行。对施工过程中恶意损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为应急通信等特种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快捷、便利的车管服务。遇有重大政治经济活动、抢险救灾等需要应急通信保障的情况,要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通信车辆顺利通行。


八、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3G移动通信网络设置基站的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流程,保护依法设置的移动通信基站(含室外直放站)免受各种无线电干扰。


保密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涉密单位购买、安装和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干扰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违规操作行为。对擅自设置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干扰器的行为,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九、通信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3G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边建设、边优化、边发展、边完善的原则,及时研究解决3G网络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快推进我省TD等3G网络建设与发展。


十、电信运营企业要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避免资源浪费;正在或计划建设的要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互补、共进共退,最大限度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自然景观。全力做好3G建设和运营服务,在个人、家庭、集团、行业信息化等市场全面引入3G应用,努力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3G网络信号全覆盖。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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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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