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7〕1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涉左线公路收费项目变更收费站位置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3:15:31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涉左线公路收费项目变更收费站位置的复函





办字〔2007〕10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2007〕30号文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涉左线收费站向西迁移到刘庄附近。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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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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