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3〕2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和增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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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和增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复函





办字〔2003〕25号





省畜牧局:

你局冀牧医字〔2003〕1号文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调整和增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名单附后)。现函复如下:

一、检查站的人、财、物均由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进行选拔和培训,在执法过程中不得直接上路执法,由公安部门组织交通民警配合拦车,将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引离国道、省道,引导车辆进入检查站设立的检疫消毒场地,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履行检查职责。严禁在公路上滞留车辆,阻塞交通。

三、各检查站点要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除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站点外,不准擅自设立其他站点和移动站址,动物疫情消灭后随之撤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使其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如有违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调整和增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名单

一、撤销5个站(点)

1、万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2、青龙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3、磁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4、井陉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307国道井陉县城西长岗道口处的点;

5、大城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津保南路南赵扶公路收费站处的点。

二、增设6个站(点)

1、怀安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110国道怀安县柴沟堡处;

2、遵化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遵化市宽帮公路建明镇处;

3、大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大厂县潮白河友谊大桥东端处;

4、吴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京沪高速公路冀鲁交界河北收费站处;

5、怀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京张高速公路冀京交界河北收费站处;

6、赤城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赤城112国道雕鄂镇处。

三、变更2个站(点)

1、丰南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在沿海公路毕家瞿阝处的站址,迁到唐津高速公路冀津交界河北收费站处。

2、威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站址由106国道贺营处迁到106国道与邢临公路交汇处。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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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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