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5〕3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5〕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五年四月八日 河北省2005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周活动主题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宣传重点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我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效;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及保护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典型事例及成就展示。 二、组织领导 宣传周活动由省整规办负责总体协调,省知识产权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三、时间安排 2005年4月20日前为准备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相关筹备工作。2005年4月20—4月26日为实施阶段。 四、省会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 (一)4月20日上午10时,在河北会堂举行河北省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1、公布我省宣传周活动安排; 2、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通告》; 3、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石家庄海关等有关部门领导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以省政府名义举办,宋振华副秘书长出席。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版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新闻办、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及各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 (二)4月21日14时,在河北会堂召开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座谈会。座谈会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纪雷主持。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版权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新闻办、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企业代表、法学专家、学者及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4月22日上午10时,在河北会堂举办作品登记证书颁发仪式,由著作权人发言,省版权局领导讲话。省整规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企业代表、作者及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省版权局负责。 (四)4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在石家庄文化广场(省博物馆)举行大型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 1、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对口部门展示图片图板、散发宣传资料、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咨询活动; 2、举行“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万人签名活动。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石家庄市整规办负责协调落实场地和治安保障工作。 全省各设区市同时开展相关活动。 (五)4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在石家庄文化广场举办我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产品宣传展示活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讲话。省整规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及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六)4月25日省领导作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电视讲话。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 (七)4月26日上午10时,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举行非法盗版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省文化厅领导讲话。省整规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版权局、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石家庄海关、石家庄市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及主要新闻媒体参加。 省文化厅负责。 (八)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省及各市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文化厅(局)、石家庄海关分头组织“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万人签名活动。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除配合全省主要活动外,还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树立我省良好形象。 (二)要把宣传周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力求取得明显实效。 (三)要通过宣传周活动,把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推向深入,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和个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提高各级政府运用知识产权战略能力。 (四)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省整规办。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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