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3〕13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办字〔2003〕13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省政府决定对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二)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驻冀部队和河北武警总队迅速调集部队参加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付双建(副省长)
副主任:尹亚力(省政府秘书长)
于万魁(省政府副秘书长)
傅文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志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大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高永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戎凤海(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 力(省公安厅副厅长)
穆思山(省法院副院长)
陈晓颖(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新军(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金城(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新喜(省人事厅副厅长)
张铁栓(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海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曲俊义(省建设厅总工)
陈永久(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清林(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春霈(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副书记)
沈洪瑞(省卫生厅副厅长)
仲继安(省商务厅副厅长)
冯韶慧(省文化厅副厅长)
刘万青(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李大北(省农业厅副厅长)
石玉林(省法制办助理巡视员)
张 军(省国防科工办助理巡视员)
相金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马 云(省编委办副主任)
梁士英(省总工会助理巡视员)
梅世彤(共青团河北省委副书记)
张汉兴(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李继红(省工商局副局长)
王维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智明(省环保局副局长)
赵文国(民航河北省管理局副局长)
王新友(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周 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筱秋(省旅游局副局长)
陶 富(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张 静(省林业局副局长)
王雅君(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赵援朝(石家庄铁路分局副局长)
臧建升(省气象局副局长)
周清良(省地震局副局长)
崔葆林(省供销社副主任)
贾庆忠(省人保公司副总经理)
张站立(省军区副参谋长)
刘文堂(省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傅文才兼任,副主任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葛立芳、张江河、刘春增担任。
省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省政府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省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省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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