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2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办字〔2004〕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最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决定》,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此务必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决定》与当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决定》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各市、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学习宣传《决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把《决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传达好,通过学习变为做好工作的自觉行动,更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积极贯彻,切实抓好《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决定》内容丰富,要求明确,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不仅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而且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此外,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搞好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各部门一定要对照《决定》的每一项措施,查找自身工作中的不足,在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省政府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对各市、各部门贯彻实施《决定》情况进行检查。
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决定》为全年以及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市、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决定》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社会方方面面大力支持。因此,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按照《决定》要求,抓紧制定全省及各市的贯彻落实意见,能细化的尽量细化,努力形成一套适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使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市、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加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力度。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市、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于3月底前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二月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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