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1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滦县为省级园林县城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03:28:1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滦县为省级园林县城的复函





办字〔2004〕15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唐政呈〔2003〕65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滦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希望滦县以建设“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化”新型县城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县城管理水平,完善县城整体功能,促进县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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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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