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3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省属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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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省属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4〕37号





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省属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的意见》已经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解决省属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解决省属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这条主线,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规范、有序、快速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支持外资、民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幅度降低国有股权比重。2004年,确保实现省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性突破;2005年,大多数省属国有企业退至相对控股或不控股,省属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降到40%以下,基本解决省属重点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减少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数量。按照《省属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调整规划方案》,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尽量减少绝对控股;大多数企业国有资本都要退为相对控股、参股或全部退出。

2、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并举。在全面推进省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突出抓好试点企业整体改制;按照“抓品种、抓质量、抓整合”的要求,推进钢铁行业重组,加快钢铁企业改革改组,提升整体竞争优势。

3、规范、有序、快速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做到依法运作、规范透明。

4、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把政府强力推进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两方面积极性。

二、主要途径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三个类型、七种方式为主要途径,加快降低国有股比重。“三个类型”,即降低国有股比重采取的三个操作类型:

吸收增量型。将国有净资产作价出资,吸收外资、民资和其他法人投资入股,增加非国有资本,降低国有股比重。

存量置换型。将国有资产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吸收非国有资本投资入股,全部或部分退出国有资本,降低国有股比重。对实行存量置换改制方式的企业,也可从其税后未分配利润或资产转让收益中提取一部分,纳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实行直接减持。

扩股弃权型。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东全部或部分放弃增资扩股权,增加非国有股东持股比重,降低国有股比重。

“七种方式”,即降低国有股比重可单独采用或综合采用的七种工作方式:

产权(股权)转让。国有产权可以公开出售,购买方可为原企业的经营者和职工,也可为其他非国有资本;鼓励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分步减持国有股权。

规范上市。加快推进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规范改制,支持其到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降低国有股比重。

利用外资。积极推动企业引进外资,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将国有企业改组成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吸引民资。对于国家投资新建企业或国有企业准备投资的新项目,原则上都应采取股份制形式,更多的吸引民资等社会资本,杜绝产生新的“一股独大”国有企业。

交叉持股。鼓励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进行交叉持股,加快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少数需保留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鼓励其通过由多家国有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交叉持股的方式大体均衡持股。

资产置换。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可采取国有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公司制企业,拟置换的国有资产,由原企业职工和经营者买断(此方式应结合其他方式综合进行,一般不提倡单独采用)。

联合重组。鼓励效益好的非国有企业通过承债等方式对劣势国有企业实施兼并;对于实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可通过公开拍卖招标等形式组建非国有新公司;对于整体资产质量较差的国有企业,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以拿出部分优质资产与其他资本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新公司。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试点企业整体改制,实现产权制度改革实质性突破。进一步加强对改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确保改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积极推进邯钢、唐钢等10户企业全面实施改制,争取年内有6户以上企业完成整体改制。

(二)积极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认真筹备3月份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精心筛选推出20个国有企业的25个产权、股权转让项目,拟引进外资99817万美元。适时组织河北省招商引资企业团,分赴欧、美、日、韩等地开展产权转让和招商引资活动。

(三)创造条件,积极引导民资参与国企改革。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拟于今年6月召开吸引民资股权融资会,邀请省内外著名民营企业家到国有企业考察洽谈,合作签约。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破产和债转股工作,努力解决部分困难企业“一股独大”问题。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煤炭、军工、监狱等新增项目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抓好国家已下达计划尚未终结的50个破产项目的实施,年内争取完成30个。加大依法破产力度,做好涞钢、涞铜依法破产工作。分类做好债转股工作,对评估后净资产为负值的企业,积极调整债转股方案;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抓紧新公司注册。

(五)理顺母子公司体制,提高资本运营水平。加快国有企业母公司整体改制工作进度,确有必要保留母公司的,要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大力推进实现国资委、企业两个管理层次的改制形式,尽可能减少构建国资委、母公司、企业三个管理层次的国有企业数量。落实资产经营公司、省投融资企业和授权经营企业对所属子企业的改组改制责任,加快资本运作,放大国有资本对非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功能。

(六)落实国企经营者的改革责任,充分发挥改革主体的积极性。把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降低国有股比重列为国企经营者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引导、督导国有企业加快实施操作步伐。对不积极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完不成阶段性国有股减持任务的国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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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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