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9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张家口市洋河大桥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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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张家口市洋河大桥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办字〔2004〕97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ツ闶小豆赜谘蠛哟笄攀辗颜局匦掳炖砹⑾畹那胧尽罚ㄕ?字〔2003〕103号)收悉。日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你市洋河大桥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ヒ弧⑼?意你市保留洋河大桥收费项目。

?ザ?、该项目设置1个收费站点,具体收费站点设在大桥的北侧。

?ト?、对过往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通行费:小型车每日2元,中型车每日5元,大型车每日10元,重型车每日15元,特大型车每日20元。

?ビ泄厥辗压芾砑巴ㄐ蟹训拿庹鞣段В?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ニ摹⑹辗涯晗拗?2022年6月17日。收费期满后严格按合同规定归还完整的桥梁。

?ノ濉⒛闶姓?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监督指导收费项目业主落实有关规定。收费站管理人员和收费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收费,热情服务,保证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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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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