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9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迁安市滦河特大桥及引线工程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2:10:2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迁安市滦河特大桥及引线工程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办字〔2004〕9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日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你市迁安市滦河特大桥及引线工程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保留迁安市滦河特大桥及引线工程收费项目。??

二、该项目设置1个收费站点,具体收费站点在滦河特大桥西岸500米处。??

三、收费标准、收费年限及票据管理等事宜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后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另行报省政府审批。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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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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