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邢台市区环路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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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邢台市区环路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办字〔2004〕95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

?ツ闶小豆赜诒A羰星?环路收费项目的请示》(邢政呈〔2003〕32号)收悉。日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你市环路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ヒ弧⑼?意你市保留市区环路收费项目。

?ザ?、该项目共设置5个收费站点,其中代收站点3个。具体收费站点是:3个由现有公路代收,即:官庄公路收费站、沙河公路收费站和南石门公路收费站;新建2个收费站点,即市南107国道和市西邢左(左权)公路与环路相交处。

?ト?、对过往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通行费:小型车每日5元,中型车每日10元,大型车每日15元,重型车每日20元,特大型车每日25元。

?ビ泄厥辗压芾砑巴ㄐ蟹训拿庹鞣段В?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ニ摹⒓?于该项目外环路正在与市交通局办理移交手续,二环路正在建设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目前保留该收费项目,待工程全部完工后再设站收费。收费年限待设站收费后再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报省政府审定。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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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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