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5〕10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2:12:0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南大港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的复函
办字〔2005〕103号
省林业局:
你局冀林动字〔2005〕103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由9800公顷扩大到13380.24公顷,其中核心区4824.14公顷,缓冲区4235.7公顷,实验区4320.4公顷。
二○○五年九月一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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