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7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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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字〔2004〕7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2004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

 

2004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努力开创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依法行政,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对各部门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对现行的行政许可收费逐项清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规范征收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两证一卡一票”制度。有关部门到企业执收时,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上岗证》,如实填写《收费登记卡》,并出具相应的票据。这项制度在我省部分市已实施多年,今年要在全省推开。三是建立举报系统,形成快速反应机制。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减负举报电话,在部分企业聘请企业负担监督员并设立举报箱,形成点面结合的收费监督网络。四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反馈系统。企业定期将《交费登记卡》报送同级减负部门,减负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部门的收费情况,发现“三乱”行为及时查处。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冀发〔2003〕27号),抓紧出台《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加快企业减负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三查”活动。一是做到有部署、有查处、有落实,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治乱减负的有效手段,严格实行“三乱”案件督办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二是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督办和实地调查处理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针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评比和向机动车乱收费及道路站点过多过滥等问题展开专项检查。四是选择企业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和收费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同时健全信访制度,强化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形成广泛的企业负担监督网络体系。五是继续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全省治乱减负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坚决杜绝“三乱”问题的发生。

三、继续做好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

(一)坚决取消向机动车的不合理收费项目。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认真检查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目录落实情况,并重新向社会公布。

(二)继续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以城市道路收费站为重点,进一步解决收费站点过多过密的问题。一是按规定应该撤销的7种情况之一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撤销,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拆除收费设施。严禁将已取消的道路收费项目转移到未被撤销的道路收费站变相收费。二是对已转让收费权的收费道路项目,要认真清理整顿,违反国家规定的,要坚决撤销;按国家规定批准收费期限届满的,要停止收费。三是对符合保留条件的站点,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四是对其他检查性站点进行清理。对公安、林业、畜牧、治理超限等检查站点,原则上全部改为临时性站点。遇有重大事项须设立时,经省纠风办报省政府批准后设立临时站点,重大事项解除后,临时站点即行撤除。五是设立收费站点要本着“控制总量,缩短周期,提高还贷率,统贷统还,统一管理,减少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严格控制总体规模,市区内今后不再新建道路收费站点。六是尽快实现高速公路收费全线联网。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由省交通厅负责在年内提出我省高速公路全线联网的规划,同时积极与京、津等市沟通,提出三省市联网方案。省减负办将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办公,对全省各类收费站点进行重新审查及核定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和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及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收费。各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认真解决车辆重复检测、重复收费问题。

四、加大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全面贯彻《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抓好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活动。二是逐步建立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整治向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

五、加强领导,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狠抓落实。一是各市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建立责任制。三是在巩固各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活动,特别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同时加大对“三乱”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企业举报的案件和发生的典型案件,出现一起,查处一起,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于10月底前将本地本部门企业减负工作情况报告省减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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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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