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5〕9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迁擂公路收费项目扩大建设规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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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迁擂公路收费项目扩大建设规模的复函





办字〔2005〕90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5〕332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迁擂线收费公路两端延伸共21.5公里,分别连接102国道和长城旅游路。建成通车后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办字〔2004〕1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年限不变。

二○○五年八月八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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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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