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10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河北滦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更名为河北木兰围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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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河北滦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更名为河北木兰围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复函





办字〔2004〕106号





省林业局:

你局冀林人字〔2004〕18号文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河北滦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更名为“河北木兰围场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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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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