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5〕1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础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5〕1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测绘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为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测绘服务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基础测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十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覆盖全省的C级GPS网的建立和厘米级精度似大地水准面的确定;完成了我省18.8万平方公里的1∶1万比例尺8108幅数字正射影像地图(DOM)的制作,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全省基础测绘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有的市、县(市)对基础测绘工作投入不足,制定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等工作还没有落实,县级基础测绘工作进展缓慢;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长,成果的现势性差,内容陈旧,产品形式单一,不能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迫切需要等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基础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高基础测绘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充分发挥基础测绘工作的保障作用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一)依法编制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和计划。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本地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体现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重点任务、领域、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基础测绘专项规划要做深、做实、做细,提高实用性和指导性。尚未完成规划编制报批的市、县(市)要抓紧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同级政府批准,报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尽快组织实施。(二)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更新机制。各市、县(市)要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对基础测绘内容与更新周期的规定,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确保所采集的基础地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三)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省测绘局要根据省级基础测绘专项规划,制定全省基础测绘数据生产和建库的指导性意见。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统一的测绘标准和流程要求,积极应用全球定位系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组织生产符合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要统筹协调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持续更新的共享服务,增强基础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保障能力。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测绘成果质量。
(四)努力拓宽测绘成果应用领域。在加强测绘成果安全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使基础测绘成果尽快应用到各个行业,与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交通、旅游、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专业化信息紧密结合,努力满足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逐级汇交、统一上报”的原则,依法强化基础测绘成果的汇交工作,避免出现重复测绘。省测绘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基础测绘成果目录,按照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做好使用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审批工作,以满足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需求。
三、积极推进数字区域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建设
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统一的空间定位与基础地理信息公用平台,是基础测绘数据和成果及其存档、管理、分发服务系统在信息化时代的具体表现形式,对于信息资源按照地理空间进行整合和实现信息共享具有重要作用。各市要加强对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建设,加快本地区域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各市、县(市)政府作为本级基础测绘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把基础测绘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基础测绘工作中的问题。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本级基础测绘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及时、准确的基础测绘服务保障。
河北省测绘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