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11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108线涞源段公路收费项目扩大规模后调整收费站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2:26:59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108线涞源段公路收费项目扩大规模后调整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04〕119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342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108线涞源段公路收费项目扩大规模后,将现有水堡和石门两个单向收费站改为双向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3年。

二○○四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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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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