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20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办字〔2004〕20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表彰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总结交流再就业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专项表彰。
省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于万魁为组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志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田芬、省人事厅副厅长赵新喜为副组长的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表彰活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政府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省政府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311-8616867。各设区市也应成立相应评选机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活动。
附: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方案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方案
一、表彰名称
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对象
表彰对象主要是2002年以来对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指对推动本地再就业工作,落实再就业政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具体包括:
1、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街道基层机构;
2、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机构;
3、社区组织;
4、群团组织;
5、金融机构。
(二)再就业先进工作者。指从事就业再就业工作3年以上,在落实政策、提供服务、推动本地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方面工作人员,具体包括:
1、设区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基层机构工作人员;
2、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
3、社区组织工作人员;
4、群团组织工作人员;
5、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省直及各市厅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再就业先进企业。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量多,对本地再就业工作贡献突出的地方各类所有制企业;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大中型国有企业。
(四)再就业优秀个人。指下岗失业人员中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成功实现再就业,或在用人单位成功实现再就业,事迹感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三、表彰名额
全省表彰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40个,再就业先进企业20个。再就业先进工作者60名,再就业优秀个人25名。
四、评选条件
(一)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洁,在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能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本地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或实施,对保障和推进本地区再就业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3、服务意识强,办事程序便捷,下岗失业人员普遍满意;再就业政策难点有突破,措施有创新,再就业工作进展显著。
4、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帮助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的数量或比例在本地或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二)再就业先进企业
1、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2002年以来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数量或比例在本地名列前茅。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拖欠工资现象,无使用童工、歧视女工现象。没有因用人单位原因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案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健全有效,近3年内无重大工伤事故。
3、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操作规范,产权明晰,劳动关系规范。兴办的经济实体吸纳本企业富余人员超过30%,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三)再就业先进工作者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积极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有思路、有办法、有实绩,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或管理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心系下岗失业人员,在本职岗位上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深受下岗失业人员欢迎。
(四)再就业优秀个人
1、下岗失业不失志,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带头作用,或曾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
2、在用人单位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或受到用人单位的奖励。
3、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守法经营,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或比例在本地区名列前茅,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健全有效,无使用童工、歧视女工现象,所办经济实体经济效益稳定、社会效益良好。
五、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在兼顾平衡的前提下,向再就业任务重且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倾斜;面向基层,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参选比例,重点向街道基层机构和社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倾斜;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推荐数量不超过表彰名额的10%。严格按条件评选推荐,充分反映不同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再就业工作为主,兼顾在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农民工就业方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一)推荐。各市政府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组织推荐本市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应覆盖面广,有代表性。省直名额由省再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原则上推荐一个先进单位或一名再就业先进工作者。
(二)公示。各市政府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根据筛选情况确定推荐人,并在本地媒体公示一周。其中,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是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企业所在地审计、工商、税务部门意见;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审定。公示后,推荐表彰名单经各市政府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由市政府(省直单位由再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有关部门)报省再就业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表彰方式
以省政府名义进行专项表彰。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再就业先进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再就业先进工作者和再就业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时间要求
推荐表彰的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每份1000字以内)于2004年10月20日前报送省再就业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2、河北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推荐表
3、河北省再就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河北省再就业先进企业推荐表
5、河北省再就业优秀个人推荐表
附表1
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市别
再就业先进
工作单位(个)
再就业先进
工作者(人)
再就业先进
企业(户)
再就业优秀
个人(个)总 计40602025石家庄4523承 德3522张家口2522秦皇岛3422唐 山4523廊 坊3412保 定3522沧 州3522衡 水2412邢 台3522邯 郸4523省 直68
附表2
河北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主要先进事迹(500字以内)主要先进事迹单位意见市级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省人事厅(代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3
河北省再就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性别民族
政治
面貌籍贯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工作单位
职务主要先进事迹(500字以内)︵︵何时受何种奖励︶
受奖励情况
单位
意见
市级
人民
政府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全省再就业工 作先 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审 核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省人事厅(代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4
河北省再就业先进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企业职工总数
企业所有
制性质主要先进事迹(500字以内)主要先进事迹单 位意 见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人
民政府
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省人事厅(代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5
河北省再就业优秀个人推荐表
姓名性别民族
政治
面貌籍贯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现工作单位名称再就业先进事迹(500字以内)再就业先进事迹单位意见市级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省人事厅(代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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