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2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张尚线迁移收费站站址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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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张尚线迁移收费站站址的复函





办字〔2004〕217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605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将张尚线收费站由张北、尚义交界以西迁移至张北县海流图附近,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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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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