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21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309国道武安下白石至山西界段二期工程(高速公路段)建成收费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2:39:45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309国道武安下白石至山西界段二期工程(高速公路段)建成收费的复函





办字〔2004〕218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公字〔2004〕606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309国道武安下白石至山西界段二期工程(高速公路段)项目建成后,在高速公路与一级路衔接处、涉县西互通立交分别设置匝道站(其中高速公路与一级路衔接处匝道站利用一级路段现有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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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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