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6〕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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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办字〔2006〕4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21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 〔2004〕30号)精神,省政府确定2006年为 “河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年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节水机制为核心,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标,通过改革水权制度、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节水工程和加强社会宣传活动,使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节水法规与标准不断完善,节水技术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节水体制与机制进一步创新,实现由单纯工程节水向制度激励与工程建设的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推动向市场机制与行政管理的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年重点工作

(一)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一是启动廊坊市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重点探索城乡水权制度改革和经济结构市场调整、节水激励长效机制与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创建区域工业、农业、生活和生态的自主节水管理模式。二是深入开展成安县、衡水市桃城区和元氏县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探索 “用水双控,计量到户,节 奖 超 罚,协 会 自 治,市 场 激 励,群 众 参与”的地下水节水管理模式。三是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广工作。各设区市、扩权县 (市)要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县、乡,以强化用水计量、建立协会组织、调整经济结构、健全节水激励制度为重点,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2006年全省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与推广的县 (市、区)达到46个,占全省总数的30%以上。

(二)制定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编制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 〔2005〕2120号)要求,结合实际,抓紧编制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出具体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三)推动工业和生活节水。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社区创建工作;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评定2个节水型城市、50家节水型企业和30家节水型社区。修订河北省用水定额,推行 “计量用水、定额管理、阶梯水价 (水资源费)”的管理模式,推动工业和生活节水技术进步。抓好电力、冶金行业节水工作,重点推广干输灰、干除渣、冲灰水回用及空冷技术和干熄焦、干除尘技术及串联供水方式。2006年重点钢铁企业吨钢取新水量下降到4.5吨以下,10万千瓦以上机组每千瓦时取新水量下降到2.52升。推动使用经国家节水产品认证的节水产品,推广应用6升以下抽水马桶、沟槽式厕所自动控制装置等节水器具。城镇新建、扩 (改)建房屋全部使用节水型器具,限期改造现有各类建筑非节水型器具。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2006年设区市按照国家要求,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130公里的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县级市及县城全面启动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明显降低。

(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喷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平原粮食主产区大力推广管道输水小畦灌溉,山区丘陵区开展集雨节灌,城郊和粮果集散地推广微喷灌技术。2006年全省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井灌区和渠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提高到0.71和0.42。大力推广集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结构节水和管理节水于一体的综合节水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2006年开展8个节水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实现节水灌溉面积6.7万亩。推广集雨工程与抗耐旱高效作物相结合的旱作高效种植模式,大力推广优质高效抗耐旱品种、地膜覆盖、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节水精播、水肥一体化、小畦灌溉等旱作节水农业综合配套技术。2006年旱作区毫米降水亩生产能力提高到0.5公斤以上,大力推广现代化坐水种技术,引导农业向节水高效发展。

(五)抓好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加快生活用水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及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对缺水地区工业、洗车、市政设施及绿化用水等强制使用再生水。积极开发利用海水、微咸水、矿井疏干水,在黑龙港地区大力推广咸淡混浇技术,2006年新增咸淡水混浇面积30万亩,在滨海地区大力推广应用海水淡化、海水冷却、海水冲厕等海水利用技术。加大雨洪资源利用力度,修建水池、水窑、坑塘、小水坝等集雨工程,提高集雨补灌工程蓄水能力。

(六)提高公众自主节水意识。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进乡村、企业、机关、学校和社区活动,大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开展 “河北节水千里行”活动,利用各种媒体报道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加强社会监督,对浪费水、污染水的案例及时曝光。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节水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年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省政府成立以主管省长任组长的省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 (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宏观经济结构调整、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等方面的工作;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共同作好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和社区创建工作;省农业厅负责农业结构调整、旱作节水农业等方面的工作;省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用水定额的制定与实施;省水利厅负责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与推广、发展高效农业节水、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水制度建设和组织公众参与节水等方面的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节水资金。建立国家、地方、用水户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节水投入,从水资源费、水利基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中建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年活动顺利实施。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在各级政府主导下推进,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省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将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进行监督检查,其他涉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不力,给公民基本生活用水和用水安全造成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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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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