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4〕25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调整收费标准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3:04:3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调整收费标准的复函





办字〔2004〕250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冀交征字〔2004〕728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唐津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上调25%,自项目合作公司成立之日起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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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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