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05〕2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唐山市开平区环城路南北立交桥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3:11:1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唐山市开平区环城路南北立交桥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
办字〔2005〕29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唐政呈〔2004〕105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你市开平区利用贷款修建环城路南、北出口立交桥工程项目,建成后在唐马路与矿西路交叉口南400米处设单向收费站,只对进入开平区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以偿还贷款本息。该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需转经营性收费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具体收费范围、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收费票据管理等事项,待项目建成后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提出意见报省政府。
二○○五年三月九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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