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6〕26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3:35:07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琼府办〔2016〕269号


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5年,我省中部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2016年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3〕40号)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农民增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中部市县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215元,同比增长10.6%,增速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其中4个中部市县在全省各市县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排序中位居前4位),继续保持了农民增收增幅居前的良好态势。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2016年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3〕110号)规定,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扶贫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中部6个市县2015年度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如下:屯昌县86.26分、五指山市79.76分、定安县77.58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76.99分、白沙黎族自治县66.00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65.60分。


为进一步激励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屯昌县(一等奖)、五指山市(二等奖)、定安县(三等奖)予以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


希望中部各市县政府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促进农民增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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