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6〕20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5 13:47:3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府办〔2016〕20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将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三亚新机场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毛超峰(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陆俊华(省政府副省长)

 

赵纪成(南航部队副司令员)

 

周毅州(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

 

罗时祥(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涛(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回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吴岩峻(三亚市政府市长)

 

陈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成员:刘平治(省财政厅厅长)

 

陈健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丁式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董宪曾(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张军(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王强(省水务厅厅长)

 

邓小刚(省生态环保厅厅长)

 

倪健(省国资委主任)

 

李海忠(省地质局局长)

 

薛良燕(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陶裕禄(省地震局局长)

 

王春乙(省气象局局长)

 

吴辉(海南海事局局长)

 

朱华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艳玲(省林业厅副厅长)

 

杨新国(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陈松林(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

 

马新(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骁(民航三亚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兰建琼(民航海南空管分局代局长,民航三亚空管站站长)

 

王春(省政府民航办主任)

 

贺树松(南航部队作战处副处长)

 

金戈鸣(海南电网公司董事长)

 

谢京(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朱华友兼任,副主任由王远松(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能源处调研员)、曾标志(海航基础股份副董事长兼总裁)、许惠才(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三亚新机场有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场建设中的具体事务,承担领导小组的其它事项,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代的其它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听取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研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推进机场功能定位、建设规模、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及相关专题的研究;组织推进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协助项目业主及时取得所需省级支持性文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沟通衔接,跟踪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报批等。

 

省财政厅:参与机场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研究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筹措机场国有资本金。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用地现状调查、用地报批前期工作,落实将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审批程序及时出具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矿产资源压覆情况的核查工作,争取国土资源部及时出具有关批复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审批程序及时出具选址意见,并积极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

 

省交通运输厅:提供开展前期工作所需交通方面的资料;按程序及时出具岸线使用、配套道路桥梁建设的意见,争取交通运输部及时出具有关批复意见。

 

省海洋与渔业厅:协助国家海洋局组织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预审、海洋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预审等相关工作,按审批程序及时出具有关意见,争取国家海洋局及时出具有关批复意见。

 

省水务厅:做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工作,争取水利部及时出具有关批复意见。

 

省国资委:参与机场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研究工作,加强机场建设项目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省林业厅:做好林地使用审核审查,按审批程序及时出具有关意见,争取国家林业局及时出具有关批复意见。

 

省生态环保厅:督促指导三亚市政府做好项目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审批程序及时出具三亚新机场项目环评的初审意见,争取环境保护部及时出具有关批复意见。

 

省地质局:提供开展前期工作所需地质方面的资料,协助做好地质勘探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协助编制新机场通讯建设规划,做好新机场及现场工程的电信保障工作。

 

省地震局:提供开展前期工作所需地震方案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并报国家地震安全评估委员会评审;协助做好建设单位及时取得中国地震局的批复文件。

 

省气象局:配合完成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气象问题论证工作;提供开展前期工作所需气象方面的数据资料。

 

海南海事局:协助做好项目涉水工程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评估审查工作,按审批程序及时出具相关意见。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指导做好新机场的场址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飞行程序设计及飞行性能评估和审查,按项目审批程序及时出具初审意见,配合项目业主及时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批复意见。

 

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三亚安全监督管理局:配合协调做好新机场的场址选址论证、总体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飞行程序设计、飞行性能评估和批准,以及航线、空域评估和审批工作。

 

民航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民航海南空管分局、民航三亚空管站:负责项目空管工程的建设,指导项目空域使用、航路航线设计和调整工作。

 

省政府民航办:负责配合项目业主单位,与军方协调空域评估、空域规划、飞行程序设计、航路航线使用等问题。

 

三亚市政府:会同项目业主做好地质勘探、用地、用海、林地使用等前期工作;督促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提供开展前期工作所需资料;负责将项目有关建设内容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建设规划;配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做好项目建设。

 

南航部队:指导推动项目空域评估和调整、航路航线规划设计和调整工作。

 

海南电网公司:指导做好供电方案,推进有关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供电服务工作。

 

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研究省政府投资建设机场资金等事宜。下属省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机场功能定位、建设规模、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等重大问题研究;做好国有资金参与机场投资管理工作。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加强与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组织相关专题研究、办理有关支持性文件,抓紧推进项目报批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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