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16〕2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6〕2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的统一部署,找准湖南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的关键因素和压减空间,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大幅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一是统筹协调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抓住关键因素,应降尽降、能减则减,又要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二是立足当前与统筹长远相结合,既要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推动普惠性降成本与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既要保证降成本的"红利"惠及所有企业,又要防止成本降低延缓落后产能退出进程。四是降低外部成本与企业内部挖潜相结合,既要加强制度设计,优化发展环境,又要引导企业创新挖潜降成本增效益。
--坚持主动作为。既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又要主动出击;对中央政策措施,要坚决落实,用足、用好;对我省事权事项,要清到位、减到位、降到位。
--坚持分步推进。坚持由易到难、由显到隐、由直接到间接,先从降费减负入手,务求取得实效。省级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各地制定具体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使企业的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能成本、用地成本和物流成本大幅下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盈利水平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降低税费负担。贯彻落实国家降税政策。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精简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从严审批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涉企收费信息公示常态化。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业协会(学会)涉企收费、银行业涉企收费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建立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单位)
(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贯彻落实国家利率政策。畅通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成本。加大银行中间业务等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取消不合理收费。加快发展本土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
(三)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改革,精简涉企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进出口环节报关、检验检疫手续简化合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序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逐步移交社会管理。(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科技厅、省民政厅、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资委、省质监局)
(四)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贯彻落实国家降低社保缴费率和缴费基数的政策。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成本。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破解结构性缺工矛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五)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峰谷电价政策,合理降低一般工商业、中小微企业用电价格。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扩大市场化交易比例。简化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用电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等领域改革。(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六)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合理确定地价水平,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允许招拍挂后采用分阶段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有效盘活存量土地,全面提升土地节约和高效利用水平。保障物流企业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快新征土地交付。(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较大幅度降低物流成本。落实国家增加物流企业增值税可抵扣项目等政策。全面规范港口、机场、铁路经营性收费项目,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规范物流车辆超载、违章等处罚标准和执法行为。发展多式联运,加强信息资源共享,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缩短超大超限关键设备道路运输审批时间。合理减少配送车辆进城限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停靠管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
(八)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完善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政策。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精益生产降低成本。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升级,创新企业营销模式。(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陈向群担任召集人,副省长张剑飞担任副召集人,省编办、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省优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省发改委。
(二)明确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各级政府是本领域、本地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分别对接方案,抓紧研究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由省发改委汇总形成我省实施细则,报省政府审定。各市州、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方案。
(三)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降低企业成本督促落实工作机制,由省政府督查室、省审计厅、省优化办、省减负办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考核,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降低企业成本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机制,准确把握政策执行效果。建立政策措施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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