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8〕17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8〕175号
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福泉高速公司、省高速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5日
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是展示我市形象、体现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为了全面改善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提升我市对外环境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整治重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高速公路沿线景观品质,展示地域文化特色,优化群众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利用一年半时间,对全市高速公路沿线采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治理措施,整治内容主要为青山挂白治理、房屋外墙立面美化、沿线绿化、建筑垃圾和取弃土场整治、坟墓搬迁、广告牌整治等,着力解决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到“三清除”(即清除暴露垃圾、清除沿线杂物、清除违章搭建),达到“四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废品杂物、无违章搭建),实现“两美化”(对沿路房屋进行风貌美化、沿线周边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质量。
(二)年度任务
2018年,集中整治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沿线村庄。
2019年,持续提升景观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
(三)整治范围
包含机场高速(含机场一期、二期)、沈海高速(含罗长高速、罗宁高速、福泉高速、福泉福州连接线)、沈海复线高速(含西北绕城高速、福永高速、沈海复线宁连段)、福银高速(含福银南连接线)、京台高速、渔平高速等6条共588公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鼓楼、仓山、晋安、马尾、长乐、福清、闽侯、闽清、永泰、连江、罗源及高新区〔以下统称各相关县(市)区〕。
三、整治内容
(一)打赢房屋整治攻坚战
1.拆除破旧搭建。结合地方相关规划,对高速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违章建筑、达到改造标准的连片旧屋区、破旧建(构)筑物、厂房作坊、杂乱建筑(含养殖所用简易鸡鸭棚、猪圈及生产用小木屋)进行拆除。对没有达到改造标准且愿意按要求开展整治的建筑,由县级政府负责技术指导,村两委统一组织实施整治。
牵头指导单位:市城管委、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2.装饰建筑立面。对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老旧小区、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体现地域特色。其中:现代建筑可通过清洗墙面、装饰立面、修整屋顶等方式,因地制宜,适当改造;传统建筑以保护整修为主。
牵头指导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在提升房屋立面形象、管控建筑风貌时,应选择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完善外墙装饰,体现地域特色;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沿线建筑风貌;对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厂房,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有效遮挡或增设声屏障。
牵头指导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3.规整广告杆线。规范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整齐排列村庄电力、电信等杆线,修复破损的合规广告牌,全面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含大型户外广告牌、屋顶广告牌、户外悬挂布幔、条幅广告、气球、户外墙绘广告等),并进行绿化或复耕。
牵头指导单位:市建委、市园林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二)打赢景观绿化攻坚战
1.沿线两侧绿化。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按照“简约化、自然化、多样化”的原则,采取“借景”“障景”和“内外环境相互渗透”等方法,使高速公路沿线形成具有闽都特点和现代气息的绿化景观体系。高速公路沿线城区段要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非城区段要搞好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乡镇村街的绿化美化,科学选择绿化种类与方式,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色屏障。要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园林绿化管理,对缺苗、断档的要及时补植,提高绿化水平。
牵头指导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2.村庄绿化美化。组织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充分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植树造林,多种群众能够接受的果树、景观树,兴建乡村公共绿地,营造生态林景观绿化带。村庄绿化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规划设计并具体落实。
牵头指导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3.治理青山挂白。一是从严整治高速公路沿线采石场。关闭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已经或即将到期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尚在有效期内的,通过围挡、完善控尘设施、夜间开采运输等方式进行规范;对严重影响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予以限期关闭。二是加强沿线损毁山体的生态修复治理,恢复山体自然景观。
牵头指导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4.打造生态景观带。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规划落实高速公路沿线需要改造提升的绿化用地,林业部门开展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建设,以补齐绿化断带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应绿尽绿、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原则,打造高速公路沿线森林生态景观带。
牵头指导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每个沿线县(市)区在城区和村镇各选择一个不少于3公里路段,作为示范路段高标准进行治理;打造一批高速公路沿线景观带,改造提升与高速公路沿线并行的铁路、国道和重要省道景观,引导建设一批生态路和绿化景观路。
牵头指导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5.并行用地绿化。高速公路并行铁路用地可视范围内绿化率达到100%;恢复提升并行公路路段沿线用地范围上下边坡、互通及公铁相邻侧内三角地带、夹角地、空白地绿化。位于高速公路沿线的在建项目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应同时恢复;新建收费站、服务区、互通等同步实施绿化工程。
牵头指导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打赢环境卫生攻坚战
1.整治沿线环卫。一是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对乱堆乱倒垃圾的查处力度,彻底清理高速公路栅栏(或隔离网)附近(含荒地、农田、河流、沟渠、道路两侧、桥下、池塘等)的积存垃圾;二是做好沿线“白色污染”清理,清除田间地头、河流沟渠等处以及挂在树枝(电线)上的废旧塑料。
牵头指导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2.规整露天场地。一是整治、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禁止露天生产和存放物品,迁移或绿化遮挡坟场墓地;二是通过清运、围挡、覆盖、绿化、喷水(洒水)等措施,对高速公路两侧存放的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堆场、料场等进行规范化处理,防控空气和视觉污染。
牵头指导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3.严控养殖场所。一是落实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合法禽畜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养殖场场区卫生综合治理,经营期间应配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或配置密闭运输车辆,将污水、粪便送无害化处理厂处理,严禁污水、粪便外溢,打造清洁卫生标准化禽畜养殖场,到期不再延续;二是全面查封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
牵头指导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4.落实文明施工。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
牵头指导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四)打赢安全环境攻坚战
1.排除安全隐患。坚决取缔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开矿、爆破、排污排水、放养牲畜、非法开荒、耕种农作物、开挖鱼塘、海上渔业养殖、私自拓宽高速公路涵洞或私设非法通道、截断和堵塞高速公路排水系统行为的企业、作坊,对高速公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运营商违章杆塔构建物(含:通信、电力线路、杆路、铁塔及基站等设施)予以拆除或迁移,对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杆塔构建物全面排查,并进行整治加固。
牵头指导单位:市交通委、市通管办、福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2.完善交通安防。对在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高速公路路堑上的道路、跨高速公路立交桥,道路、桥梁权属单位应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高速公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严厉打击机动车辆或船舶超载、超限、超速通行于上跨高速公路桥梁、下穿高速公路道路桥(涵);市城管委牵头,各县(市)区配合,针对高架桥下空间违规侵占、杂乱无章的现状开展坚决、彻底的整治,要求立竿见影、焕然一新,同时合理利用高架桥下的空间,组织编制利用规划,盘活高架桥下资源,并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牵头指导单位: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建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3.提升路政设施。结合日常养护和专项养护,整治修复高速公路沿线破损公路路面、路缘石等设施,修缮补充公路防护设施、排水系统。对高速公路收费广场与服务区路灯损坏等路段进行全覆盖维修亮化,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或标志性建筑物、重点部门建筑进行景观照明设计。
牵头指导单位:市交通委;责任单位: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市交建公司、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8年6-8月)
1.6月下旬,市交通委组织制定《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导则》,进一步明确整治标准,指导各责任单位实施。
2.各县(市)区、福州交建集团按照整治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确保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效果明显。
3.各县(市)区、福州交建集团于7月下旬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导则》进行细化设计、形成设计文件与项目清单报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由其负责召集相关市直部门审查;8月中旬前选定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整治阶段(2018年8-12月)
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沿线各县(市)区政府对责任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挂图作战”,对整治项目在地形图上逐一标注,完成一项消除一项。各县(市)区要落实项目责任制,制定项目责任清单,倒排目标节点,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统筹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求10月1日前完成“三清除”“四无”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两美化”工作。
(三)市级考评验收阶段(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下旬,由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年终督查考评,并结合县(市)区自查情况,形成综合考评报告,报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审定,并要求县(市)区对督查考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
至2019年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分段到县(市)区、责任到乡镇(街道)、任务到村(社区)、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级成立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见附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做好协调调度、督导考核、验收评估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交通委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县(市)区政府、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和福州交建集团以高速公路隔离栅为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牵头指导单位负责做好相关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项目推进
市交通委根据项目考核要求,制定考评细则。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整治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一暗访,每季一考评,每月收集汇总较好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较差典型进行通报。
(四)加强规划指导
对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治理项目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逐项落实,加强监管,确保规划、设计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报道、集中宣传,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营造社会关注、支持、监督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资金保障
整治经费按照权属进行保障。整治责任属于地方的由县(市)区政府保障。高速公路隔离栅内整治费用由福州市财政承担。市级财政对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评估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补(整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不参与奖补),第一名1000万元,第二名800万元,第三名500万元,其余县(市)区200万元。
附件:1.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2.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考评标准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1
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 尤猛军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 阮孝应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 挥: 陈希治 市交通委主任
朱训志 鼓楼区政府区长
梁 栋 仓山区政府区长
张定锋 晋安区政府区长
陈曾勇 马尾区政府区长
蔡劲松 长乐区政府区长
张 帆 福清市政府市长
林 颖 闽侯县政府县长
郑立敏 连江县政府县长
陈忠霖 闽清县政府县长
林心銮 罗源县政府县长
雷连鸣 永泰县政府县长
叶仁佑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林从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学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林中麟 市财政局局长
陈漠诚 市建委主任
林 坦 市城管委主任
罗若谷 市房管局局长
郑章干 市国土局局长
翁华锋 市规划局局长
翁芳明 市农业局局长
郭海阳 市环保局局长
童桂荣 市林业局局长
郭建国 市民政局局长
杨 晓 市园林局局长
陈宗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敦蒲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武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佩祥 福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正国 鼓楼区政府副调研员
魏辅彧 仓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林 立 晋安区政府副区长
张发春 马尾区政府副区长
郑成峰 长乐区委副调研员
潘俏黎 福清市政府副市长
余深传 闽侯县政府副县长
李承辉 连江县政府副县长
邱吉忠 闽清县政府副县长
郑育新 罗源县政府副县长
侯一晞 永泰县政府副县长
林勉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方晓东 福泉高速公司董事长
张中光 省高速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董事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福州市交通委,陈希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志武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建委高尚同志、市城管委郑进德同志和市交建集团黄朝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附件2
福州市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考评标准及责任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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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类别 |
考核 项目 |
验收评价内容 |
分值 |
验收得分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牵头单位 |
责任人 |
打赢房屋整治攻坚战 |
1.拆除破旧搭建 |
(1)对高速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违章建筑、达到改造标准的连片旧屋区、破旧建(构)筑物、厂房作坊、杂乱建筑(包括养殖所用简易鸡鸭棚、猪圈及生产用小木屋)进行拆除。 |
5 |
鼓楼区政府 仓山区政府 晋安区政府 马尾区政府长乐区政府 福清市政府 闽侯县政府 连江县政府 闽清县政府 罗源县政府永泰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
朱训志 梁栋 张定锋 陈曾勇 蔡劲松 张帆 林颖 郑立敏 陈忠霖 林心銮 雷连鸣叶仁佑 |
市城管委 市房管局 |
林坦 罗若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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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没有达到改造标准且愿意按照要求开展整治的建筑,由县级政府负责技术指导,村两委实施整治。 |
3 |
市建委 |
陈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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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饰建筑立面 |
(1)对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老旧小区、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体现地域特色。现代建筑可通过清洗墙面、装饰立面、修整屋顶等方式,因地制宜,适当改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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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统建筑以保护整修为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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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选择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进行改造,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完善外墙装饰,体现地域特色;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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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工厂厂房,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有效遮挡或增设声屏障。 |
1 |
市园林局 |
杨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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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整广告杆线 |
规范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整齐排列村庄电力、电信等杆线,修复破损的合规广告牌,并对高速公路沿线的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包括各种大型户外广告牌、屋顶广告牌、户外悬挂布幔、条幅广告、气球、户外墙绘广告等)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并进行绿化或复耕。 |
5 |
市建委 市园林局 市城管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陈漠诚 杨晓 林坦 陈宗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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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景观绿化攻坚战 |
4.沿线两侧绿化 |
(1)采取“借景”“障景”和“内外环境相互渗透”等方法,使高速公路沿线形成具有闽都特点和现代气息的绿化景观体系。 |
3 |
市园林局 市林业局 |
杨晓 童桂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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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速公路沿线城区段要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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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田林网、荒山荒坡、乡镇村街的绿化美化,科学选择绿化种类与方式,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色屏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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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庄绿化美化 |
组织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充分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植树造林,多种群众能够接受的果树、景观树,兴建乡村公共绿地,营造生态林景观绿化带。 |
5 |
市建委 |
陈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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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治理青山挂白 |
(1)从严整治高速公路沿线采石场。关闭取缔无经营执照、无采矿许可证的违法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已经或即将到期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尚在有效期内的,通过围挡、完善控尘设施、夜间开采运输等方式进行规范;对严重影响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的,予以限期关闭。 |
3 |
市国土局 市林业局 市建委 市民政局 |
郑章干 童桂荣 陈漠诚 郭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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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沿线损毁山体的修复治理,恢复山体自然景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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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打造生态景观带 |
(1)落实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用地,开展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建设,补齐绿化断带,按照“因地制宜、应绿尽绿、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原则,打造高速公路沿线森林生态景观带。 |
3 |
市林业局 |
童桂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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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沿线县(市)区在城区和村镇各选择一个不少于3公里路段,作为示范路段高标准进行治理;打造一批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带,改造提升与高速公路沿线并行的铁路、国道和重要省道景观,引导建设一批生态路和绿化景观路。 |
5 |
市园林局 |
杨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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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并行用地绿化 |
(1)高速公路并行铁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率达到100%。 |
3 |
市交通委 |
陈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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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恢复提升并行公路路段沿线用地范围上下边坡、互通及公铁相邻侧内三角地带、夹角地、空白地绿化。 |
3 |
市林业局 |
童桂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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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建项目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应同时恢复。 |
3 |
市交通委 |
陈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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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建收费站、服务区、互通等设施同步实施绿化工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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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环境卫生攻坚战 |
9.整治沿线环卫 |
(1)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对乱堆乱倒垃圾的查处力度,彻底清理高速公路栅栏(或隔离网)附近的积存垃圾。 |
3 |
市城管委 |
林 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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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沿线“白色污染”清理,清除田间地头、河流沟渠等处以及挂在树枝(电线)上的废旧塑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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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整露天场地 |
(1)整治、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和散乱小厂(小作坊)等,禁止露天生产和存放物品。 |
3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陈宗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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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迁移或绿化遮挡高速公路行车可视范围内的坟场墓地。 |
3 |
市民政局 |
郭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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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控养殖场所 |
1.落实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合法禽畜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养殖场场区卫生综合治理,打造清洁卫生标准化禽畜养殖场,到期不再延续;全面查封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批准手续的畜禽养殖场。 |
5 |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
翁芳明 郭海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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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文明施工 |
要求高速公路沿线建筑工地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 |
3 |
市建委 市环保局 |
陈漠诚 郭海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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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安全环境攻坚战 |
13.排除安全隐患 |
(1)在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严禁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开矿、爆破、排污排水、放养牲畜、非法开荒、耕种农作物、开挖鱼塘、海上渔业养殖、私自拓宽涵洞或私设非法通道、截断和堵塞道路排水系统等行为,拆除运营商杆塔构建物。 |
3 |
市交通委 |
陈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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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治加固安全保护区外的杆塔构建物。 |
3 |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
王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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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完善交通安防 |
对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进行清理整治。 |
3 |
市城管委 |
林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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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升路政设施 |
(1)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或标志性建筑物、重点部门建筑进行景观照明设计。 |
3 |
市建委 |
陈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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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日常养护和专项养护,整治修复高速公路沿线破损公路路面、路缘石等设施,修缮补充公路防护设施、排水系统。 |
3 |
福州交建 集团 |
黄朝光 |
市交通委 |
陈希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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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沿线收费广场、服务区、高速开放段灯具损坏进行维修亮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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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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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6建办城函〔2020〕1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 2020-03-26建城函〔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2020-03-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时间的通知
- 2020-03-26发改基础〔2020〕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
- 2020-03-26办水文函〔2020〕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 2020-03-26工信厅信发函〔2020〕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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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 榕政办〔2020〕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利用自有零星用地建设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试行)》
- 榕政办〔2020〕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四条措施的通知》
- 榕政办〔2020〕1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福州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知》
- 榕政综〔2020〕1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 榕政综〔2020〕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福州市重点龙头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工作的通知》
- 榕政综〔2020〕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3号
- 国家税务局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关于变更办税服务厅地址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