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8〕16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13:31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8〕165号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尤猛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林 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阮孝应 市政府副市长


杨新坚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蔡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德泉 市效能办常务副主任


林从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游通铃 市发改委主任


王国晓 市经信委主任


陈漠诚 市建委主任


陈希治 市交通委主任


曾国俊 市国资委主任


林中麟 市财政局局长 


郑章干 市国土局局长


郭海阳 市环保局局长


翁华锋 市规划局局长


陈仁德 市安监局局长


林海华 市海渔局局长


魏善庆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伦焕 福州港口管理局局长


蔡劲松 长乐区政府区长


张 帆 福清市政府市长


林 颖 闽侯县政府县长


郑立敏 连江县政府县长


林心銮 罗源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游通铃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协作,对相应的项目审批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项目落地。


市发改委: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市国资委、市建委:负责推动昆仑燃气公司与华润燃气公司开展合作具体方案的落实。


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燃气企业修编我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市建委、市法制办:负责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公平竞争原则,打破垄断,实现市场化运作,比照上位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新出台的能源政策,对我市原有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进行必要的梳理与修改。


市国土局:负责做好项目沿线有关用地的依法调整和相应的报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项目沿线相关环评的报批工作。


市海渔局:负责做好项目所涉海域使用的报批工作。


福清市政府:负责成立项目专项工作组,加强与昆仑燃气公司对接,抓紧研究落实项目启动各项前期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及项目沿线的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应高度重视,密切协作,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参与我市能源供应的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新任领导自然接任。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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