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8〕12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15:27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18〕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16〕59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普查范围为我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48家,比上季度减少3家。其中市直部门网站30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2家,县直部门网站6家。此次共检查48家,不合格5家。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对网站普查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单位未及时整改每月普查报告中提及的问题,如市采购网未及时修复空白栏目,也未及时修改错误链接;部分单位迟交或未交每月普查反馈,如市采购网、市房管局、市农业局、市园林局等单位。


2.部分单位网站更新滞后。部分单位网站首页栏目2周内未更新,如市教育局(官网)、福清公安公众服务网;同时,较多单位网站存在二级栏目信息陈旧,未定期复核审查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府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力度。各单位要定期巡查政府网站所有栏目,所有栏目要按照普查要求保持更新频率;对无法定期更新的栏目进行定期复核检查,确保栏目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对网站现有栏目进行深度梳理整合,对内容交叉或重叠的栏目进行删减或合并;对失效的陈旧信息进行删除。


(二)加强办事指南的自查维护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要求,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每季度对全市办事指南进行检查,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查结果与详细整改情况通过文件方式反馈市数字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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