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8〕8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16:42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





榕政办〔2018〕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18年3月28日上午,罗源县梅岭公园突发火情,该着火点草木密集且紧邻居民区,火势一旦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秀美山川项目部环卫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警,公司当班领导立即调配5辆大水车和50多名环卫工人赶往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工作,有效控制了火势,为消防队到场灭火争取了时间,避免了重大火灾的发生。


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保洁企业,面对突发火情,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主动介入、不计得失、不惧危险,迅速组织人员设备参与灭火,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这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勇于抢险救灾的行为值得社会各界学习。


为弘扬正气、宣传典型,共建社会良好风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希望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发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精神,更好地服务福州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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