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8〕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条主要渠道,是展示政府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各级领导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各级领导特别是本级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全力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明确报送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报送领导关注的信息,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1.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各级各部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3.社会各界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建议、对策、预测和重大研究成果;4.对本级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有参考借鉴价值的国内外重要信息;5.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和网络重要舆情等。同时,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了解园区建设发展、城镇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实施精准扶贫、文化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对外开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突出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提供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二)提高信息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收集信息素材,认真编辑撰写,既要重视报送数量,更要注重信息质量,做到统计数据准确,分析判断全面,文字表述精炼,及时反映各级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及项目进展情况。
(三)认真撰写约稿。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采取指定内容、限定时限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我市进行书面约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约稿通知单》和领导批示要求,认真撰写高质量稿件,按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把关后上报。
三、明确要求,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一)组织架构。各级各部门是政务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按照“五有”(有工作机构、有分管领导、有信息人员、有目标任务、有制度保障)要求,做好信息日常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福州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于2月8日前以政务信息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相关人员如有变动及时告知。
(二)运行机制。政务信息的采用实行计分制,每月统计1次、通报1次,年终将根据各级各部门年度信息报送采用排名情况进行1次考核,并计算相应分数纳入对各单位的绩效考评(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将根据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
(三)报送数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个工作日报送动态类信息不少于3条,每个月报送综合类信息不少于1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城管委、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单位每周报送动态类信息不少于5条,每两个月报送综合类信息不少于1篇;其他市直单位每周报送动态类信息不少于2条,并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量报送综合类信息;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约稿务必按时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四)报送方式。各级各部门报送信息须经单位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国务院办公厅约稿等重要信息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政务信息通过“福州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简称政务内网)的信息渠道报送,尚未接入政务内网的单位可报送至aab218@163.com,涉密信息须通过专用渠道报送。
(五)发布方式。市政府办公厅对各级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将认真分类梳理,被采用的信息将通过各类政务信息载体予以刊登。
附件:1.福州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
2.福州市政务信息载体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
福州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分管领导 |
||||
信息员 |
||||
信息员 |
||||
备注 |
注:本表请于2月8日前通过政务内网信息渠道报送,尚未接入政务内网的单位报送至aab218@163.com。
附件2
福州市政务信息载体
1.《福州要讯》(交流版)
主要刊登正面的、动态的信息,时效性强。每个工作日1期,每期约10条,每条一般不超过250字。
2.《福州要讯》(增刊)
主要刊登综合类信息,包括:一是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的情况综述;二是用以推动重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专题调研文章;四是每月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情况通报等。不定期,每期一般1篇,每篇一般不超过2000字。
3.《福州舆情专报》
主要刊登境内外网站、报刊涉及福州的各类报道和各县(市)区属地社情民意动态。每期1篇。
4.《政讯专报》
主要刊登深度信息,要求加强分析,增强针对性。不定期编发,每期1篇,每篇一般不超过2000字,调研类信息不超过2500字。
5.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报
登载内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确定,包括: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里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做法、成效;二是各级各部门工作中创造的,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突出成效、具有地方特色的新经验和新做法;三是各级各部门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四是应引起中央关注的社情民意、境内外动态;五是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约稿等。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 2020-03-26国知发办字〔2020〕11号《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2020-03-26《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美国Celgene Corporation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44号
- 2020-03-26国标委发〔2020〕6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修订)的通知》
- 2020-03-26建办城函〔2020〕1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 2020-03-26建城函〔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2020-03-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时间的通知
- 2020-03-26发改基础〔2020〕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
- 2020-03-26办水文函〔2020〕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 2020-03-26工信厅信发函〔2020〕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 2020-03-26广电办发〔2020〕5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 榕政办〔2020〕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利用自有零星用地建设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试行)》
- 榕政办〔2020〕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四条措施的通知》
- 榕政办〔2020〕1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福州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知》
- 榕政综〔2020〕1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 榕政综〔2020〕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疫情期间福州市重点龙头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工作的通知》
- 榕政综〔2020〕2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19年第3号
- 国家税务局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关于变更办税服务厅地址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