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8〕13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2 11:25:2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8〕1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严金海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马锐省政府副秘书长
冯志刚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玉虎省农牧厅厅长
杨汝坤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刘 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先华省委改革办副主任
石俊洲省监委副主任
达 佤省网信办副主任
宋常青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力本嘉省公安厅副厅长
靳生寿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善明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榆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雄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都茂庭省农牧厅副厅长
吕 霞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才让太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沙德林省扶贫局副局长
公保扎西 省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都茂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安排布置、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清理结果分析评定等工作。
2.负责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开展、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收集相关工作意见,及时将有关意见和问题反馈领导小组。
3.负责对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指导,对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及时答询。
4.负责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查处整改各阶段任务完成与进度情况的督查。
5.承办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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