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8〕11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2 11:29:05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8〕110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青海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切实解诀好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推进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经省政府研究诀定,成立青海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严金海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马 锐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玉虎 省农牧厅厅长


汤宛峰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宋常青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张立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超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力本嘉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善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卫东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司文轩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白宗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马清德 省农牧厅副厅长


公保扎西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三江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国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高 浦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马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研究解诀重大问题,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协调推进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诀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诀策;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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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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