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8〕9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 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2 11:29:1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 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的通知





青政办〔2018〕9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2018年全省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的支撑和拉动作用,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协调,确保2018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2018年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重点项目共计190项,主要涉及水利、交通、能源、信息、城镇基础设施、产业优化升级、生态建设及民生改善等8个方面,项目总投资853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800亿元(详见附件)。


--水利基础设施项目6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5.3亿元。主要包括蓄集峡水利枢纽、黄河干流防洪、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二期、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等项目。


--综合交通项目49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85.4亿元。主要包括格敦铁路、西成铁路、京藏高速扎麻隆至倒淌河改扩建、西宁机场三期扩建、青海湖机场等项目。


--能源基础设施项目21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61.7亿元。主要包括羊曲水电站,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输电、油气勘探开发、光伏风电等项目。


--信息基础设施项目3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3.5亿元。主要包括宽带青海及信息消费建设、数据中心及信息孵化基地等项目。


--城镇基础设施项目16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08.6亿元。主要包括西宁市、海东市地下综合管廊,藏区城镇基础设施等项目。


--产业优化升级项目65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17亿元。主要包括煤制烯烃、比亚迪锂电池、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丝绸之路国际物流中心、茶卡盐湖景区等项目。


--生态建设项目10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8.6亿元。主要包括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保护、海北州山水林田湖、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项目。


--民生改善项目20项,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70.4亿元。主要包括“全面改薄”、省卫校新校区、易地扶贫搬迁、深度扶贫、美丽乡村、城乡保障性住房、厕所革命等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省投资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能力,结合“项目生成年”活动及 “会战黄金季节”专项行动,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四个一”要求,把各项工作抓紧抓早、抓细抓实,全力以赴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重点项目办要坚持按月调度,强化管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完成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项目投资建设目标,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从前期、招商、审批、建设、竣工投运等全链条、各环节全面入手,逐项明确工作要求、时间结点及成果目标等,实行每月“一调度、一督导、一对账、一分析、一通报”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层层传达压力,落实工作举措,全力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续建项目要紧抓黄金施工季节,加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和投资完成量,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新开工项目要加快设计、招标进度,落实建设条件保障,确保按计划开工建设。


(三)形成工作合力,狠抓项目前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联系前期工作责任制及省级、市(州)县、项目单位三级协调制度,加强联动沟通,紧盯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强化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结合“项目生成年”活动,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确保投资项目接续。


(四)做好资金调度,保障建设需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投融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规范推广PPP模式,强化银企、银政对接,不断创新融资模式。要加强资金调度,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努力搭建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各类资金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汇报,全力做好中央投资的争取和落实工作。


附件:2018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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