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8〕2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2 11:39:07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青政办〔2018〕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51号)和省考核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省水利厅会同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成员,对各市(州)2017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来看,2017年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精心部署,科学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全面实现年度控制目标。经考核评定西宁市、海南州为优秀,黄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海东市、果洛州、玉树州为良好。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西宁市和海南州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力量。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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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青海省, 青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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